貪官與情婦“隻為戀愛有關金錢”嗎?

胡建兵

廣州市衛生局原副局長邱春雷納賄案,一向備受關註。現今,邱春雷已被廣州市中級國民法院一審訊刑十三年。作為邱春雷情婦的曹淑君,因賄賂罪被法院判刑十年半後,她不服上訴至廣州中院。廣州中院以為曹“犯法情節特殊嚴重”,決議保持原判。曹淑君則以為,“她們戀愛始於有“配合話題”,和金錢毫有關系。”(1月19日新快報)

曹淑君與邱春雷之間不消除有情感的成份,究竟相處時光長瞭,就是貓、狗等植物也是有情感的。但她們之間的這種情感盡對不是真戀愛。曹淑君作為一位做醫療器械生意的商人,假如真愛邱春雷的話,就不會往損壞兩邊的傢庭。作為一位副局長的戀人,也應當在運營運動中自動避嫌,不讓邱春雷應用職務之便為她供給便利。現實上,曹淑君自交友瞭邱春雷以來,經由過程邱春雷“打召喚”,經商賺得上萬萬元國民幣。曹淑君讓邱春雷為本身投機,即是給戀人挖“坑”,把戀人奉上不回路。假如有真戀愛,會如許讓戀人不竭地往冒險嗎?

曹淑君以為,她們的戀愛始於有“配合話題”,和金錢毫有關系。她所說的“配合話題”就是病院器械生意,一個要發賣,一個是要進貨,確切是個“配合話題”。假如為瞭更好地包管醫療器械質優價廉,這倒無可厚非。可是,她們的所謂“配合話題”倒是若何經由過程不擇手腕讓曹淑君在醫療裝備招招標中“中標”,獲取更年夜的利潤。有瞭這位擔負副局長的戀人相助,有人這位“情夫”透風報信,曹淑君就可以在介入廣州地域的醫療裝備招招標經過歷程中,獲取招招標外部信息,甚至廣州衛生體系的一些項目招招標技巧參數,都是依據曹淑君所掛靠的公司停止設定的。如許曹淑君在招標的經過歷程中,一投一個中,短短幾年,曹淑君就獲利數萬萬元也就層見迭出瞭。

現實上,曹淑君與邱春雷之間的所謂戀愛是樹立在“配合好處”之上的“戀愛”,邱春雷在庭前就認可收受戀人曹淑君410萬元。這足以闡明,曹淑君與邱春雷交往中,是為瞭取得宏大的經濟好處才聯合在一路的,並沒有什麼真戀愛。兩人的戀人關系不克不及掩飾其錢權買賣的實質。所謂的“戀人關系”,隻能闡明曹淑君以此為捏詞為本身擺脫,隻能讓人感到加倍無恥!

邱春雷與曹淑君之間的所謂“戀愛”從他們結識的那一天起,就註定瞭沒有什麼好成果。由於如許戀愛是樹立金錢和好處基本上的。當次這位一個副局長為本身碰著一位既有姿色又能搞錢的戀人而沾而自鳴得意的時辰,曾經預示著喜劇的產生。而這位女商人在為本身有搭上一個有職有權的官員為本身經商“開路”而高興的時辰,加劇瞭喜劇的產生。此刻,兩位“無情人”雙雙獲刑,不成能廝守在一路,隻能落下畢生的懊悔。是以,那種沒有品德底線,樹立在金錢好處基本上的所謂“戀愛”隻是說謊人的鬼話。(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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